药食同源产品研发现状、技术关键与对策(附:2024最新最全药食同源名单)

发布日期:2024-08-14  
核心提示:  药食同源资源是我国传统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与实用价值。  01、产品类型  目前我国的药食同源产品主
  药食同源资源是我国传统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与实用价值。
 
  01、产品类型
 
  目前我国的药食同源产品主要包含药品、保健食品、功能食品等类型,剂型广泛。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以及对中医药药理功能的认可,药食同源产品的种类与数量也在日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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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
       药食同源原料在现代中成药中有广泛应用。例如北京同仁堂的大山楂丸中含有山楂,人参归脾丸中含有人参、茯苓、甘草、当归、龙眼肉、 酸枣仁; 吉林修正药业的参苓白术散中含有人参、茯 苓、山药、莲子、白扁豆、薏苡仁; 云南白药的参苓健 脾胃颗粒中含有砂仁,健胃消食片中含有陈皮、山药、麦芽、山楂; 济川药业的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含有 蒲公英; 葵花药业的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中含有苦杏仁、甘草、金银花、鱼腥草等。
 
  保健食品和功能食品:
       药食同源物质因具有特定功效,被广泛用于功能食品和保健食品的研究与开发。目前发布的食药物质名单有三批,共102种物质,包括《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和《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
 
  另据悉,2024年4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相关程序,国家卫健委组织完成了对地黄、麦冬、化橘红、天冬等4种物质的安全性审查,拟将上述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已征求意见。
 
  普通食品:
       药食同源原料也被广泛用于生产普通食品,例如含有枸杞子的酸奶、面包;菊花茶、 沙棘汁、玫瑰八宝茶等饮品;猴头菇饼干、黑芝麻饼 干、山楂酥等烘焙食品;山药薯片等休闲食品;乌梅、龙眼肉、大枣、黑枣等常作为果脯;百合、山药、赤小豆、莲子、薏苡仁等通常是煮粥的原料;阿胶糕、桑葚膏、黑芝麻丸、芡实八珍糕等养生休闲食品。
 
  02、产品功能
 
  2023年8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 ( 试行) 》,文件指出:新功能保健食品是指同时提出新功能建议和对应功能产品注册申请的保健食品,具体分为补充膳食营养物质、维持或改善机体健康状况、降低疾病发生风险因素三类。对于“建议纳入保健功能目录”结论的其中一个条件就包括:以传统养生保健理论为指导的保健功能,符合传统中医养生保健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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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产品研发关键
 
  在药食同源产品研发关键问题中,文章提出四点注意事项:
 
  1、原料的合规性
 
  以药食同源类中药为主要原料研发保健食品和功能食品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应从法律规定、加工工艺、质量标准及体系、风险因素控制等现代食品要求去研究及发展传统的“药食同源” 类中药,而不是仅仅依靠古文献记载。此外,药食同源产品研发还应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 试行) 》《植物提取 物国际商务标准》等系列法律法规和标准。
 
  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01年制定并实施《保健机能食品制度》,主要对象为营养补助食品以及声称具有保健作用和有益健康的产品,将其分为特定保健用食品和营养机能食品两类,从法律上将之与一般食品和医药品区分开。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 规定膳食补充剂标签中不允许出现“治疗”“疾病”等名词,但可以出现符合规定的包括健康声称、营养含量声称和结构/功能声称。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则明确标识“保 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综合观之,如何将药食同源中药进行现代营养学客观表达,并建立相应的食品控制体系,是中医药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2、产品配方的合理性
 
  在药食同源产品研发过程中,中医药理论是灵魂,配方组成是基石。应当以中医学理论为准则,合理选择相关药食同源原料,既要注意对古代本草及 医籍记载的性味归经及功效进行总结,遵循配伍原则,亦要与现代生理功效和营养学建立关联。运用 辨证论治、体质学说和五行学说等,提高中药保健产 品的养生效果,才能使大健康产业下的药食同源产 品的配方更具有合理性。同时,中药健康行业应坚持科学研究,运用现代科学和传统的养生理论进行深层次研究,努力创制具有中药特色和优势的保健产品。
 
  3、产品制备工艺和质量控制关键技术
 
  功能食品是药食同源产品研发的重要方向,目前存在产品同质化严重,制备工艺落后、质量控制方法简单、功能因子不明确,功效不明显等共性问题。加强功能食品的功效因子与营养因子的基础研究,在制备工艺中采用芳香成分环糊精包合等稳定化技术、膜分离纯化技术、挤压膨化熟化技术、微胶囊矫味技术等,对避免产品同质化、建立技术壁垒,提高产品质量和生命周期具有重要意义。
 
  4、产品技术要求的实用性
 
  目前市场上使用的保健食品往往是胶囊、口服液、片剂、冲剂等形式,使人们有一种吃药的精神压力。有的规定食用方法和药品类似,每日3次,每次数粒。故开发一种令人普遍接受的剂型是药食同源产品研发的“面子工程”。另外一个保健食品能否为大众所接受还是得看重其“里子”—实用性。
 
  食品是药食同源物质主要的开发方向。以药食两用为产品理念的“猴姑米稀”,产品定位于脾胃虚弱人群,以健脾养胃的中医经典方剂参苓白术散为组方 依据,主要原料为山药、茯苓、莲子、白扁豆、薏苡仁等药食同源物质,产品广为大众所接受。另外,目前药食同源物质中提取的功效成分大量应用到保健食品开发中。但保健食品中的大部分保健功能都以西方医学及营养学为基础,很难展现出我国中医养生“治未病”的特色,对于药食同源产品的定位和后续发展会有一定的限制。
 
  药食同源物质还可开发食品加工助剂和食品添加剂,例如白芷因其富含挥发油被广泛应用于香料及食用油的开发。此外,一些药食同源物质如黄精在化妆品、新型防腐 剂等其他方面的开发应用也日益增加。
 
  所以我们应充分利用相关药食同源物质现有资源,将其作为一种功能因子融入一日三餐进入预制食品、方便食品和休闲食品中,坚持以“保健应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出更 多满足现代人群健康需求,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安全性、有效性的时代精品,以期为我国乡村振兴以及现代医药、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助力。当前市场保健食品涉及范围较广,受消费者需求影响,减肥瘦身、排毒养颜、提高免疫力以及帮助睡眠一类的保健品在市场中深受欢迎,拥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04、最新药食同源物质名单(102种)
 
  2023年11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至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发布了三批次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名单,共计102种,现将目录名单整理如下:
 
  1.《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2.《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
       当归、山柰、西红花(在香辛料和调味品中又称“藏红花”)、草果、姜黄、荜茇
 
  3.《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
       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
 
参考文献:程建明,薛峰,张云羽等.药食同源产品研发现状、技术关键与对策[J].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39(9).
来源:食品伙伴网食品研发创新服务中心,图片来源:创客贴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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